{{ $t('FEZ002') }} 行政單位|
臺北市「小小美術家」114學年度兒童美術創作展作品評選徵件,校內10/23截止收件
壹、依據
一、教育基本法第三條、教育部九年一貫及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總體課程目標。
二、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4至115年度工作計畫。
貳、目的
一、激發兒童藝術潛能,提昇藝術水準。
二、推展美術創作教學,促進創作風氣。
三、加深加廣學生學習,擴展學習效果。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臺北市內湖區碧湖國民小學(以下簡稱碧湖國小)
三、協辦單位:臺北市各公私立國民小學(以下簡稱各校)。
肆、參加對象:臺北市公私立國民小學1至6年級學生(含國小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學生)。
五、請挑選自己創作的3件或6件作品,填妥報名表(附件2)、作品標籤(附件3)後,將附件2「報名表」用迴紋針(或其他不會破壞作品的工具/文具)別於作品上,並將附件3「作品標籤」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交給各班的視覺藝術教師,參加初審,10/23前校內收件截止。
六、參加複審的同學,請詳閱比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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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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