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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市內湖區康寧國小

活動競賽

林安泰古厝之美-全國各級學校寫生比賽

{{ $t('FEZ002') }} 行政單位|

一、本局結合本市歷史建築「林安泰古厝」傳統建築及園林景 色,廣邀國小至高中職學生參與比賽,參賽者得自行擇期 至現場實境寫生,並自即日起至10月15日之開館日(週一 及中秋節休館)現場完成遞件報名(恕不接受郵寄報 名)。

一、以「林安泰古厝民俗文物館」本體建築及園林造景或相關人文活動為主題現場寫生,題目自訂。 

二、比賽分組:分「國小1-2年級組」、「國小3-4年級組」、「國小5-6年級組」「國中組(7-9年級)」、 「高中/職組」」等5組。 ※以上分組標準以114學年度就學學校、年級為準。 

三、規格:畫紙、畫材及色彩工具由參賽者自備且用色不限。 1. 國小組:以八開尺寸圖畫紙為限。 2. 國中/高中.職:以四開尺寸圖畫紙為限。 

四、比賽遞件流程及相關說明: 1. 凡於我國境內合法設立之國小、國中、高中.職就學學生皆可參加,每人限參加乙次。 2. 參賽者得自行擇選適當日期至林安泰古厝園區現場實境寫生,並於114年7月1日至10月 15 日,期間之開館日期(週一及中秋節休館)14:00-17:00期間,親自至本館「書房」活動服 務台繳交並完成遞件報名(恕不接受郵寄遞件報名,參賽者只能擇其中一日現場遞件參賽, 重複者以投件日期序位前者列入評選,後者逕行捨除)。 3. 參賽者報名時須簽屬獨力完成作品之聲明註記,如有違反規定將取消比賽資格。 4. 比賽作品,恕不退稿,如須留存請洽執行單位協助複製,複製費用由參賽者自付。 5. 得獎作品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惟得獎作品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就得獎 作品公開發表以及授權非營利用途之重製、發行與公開傳輸轉載作發行、印刷、轉載之使 用、公佈於網站、展覽或推薦於媒體發表時,不另計酬。 6. 得獎獎金將依規定申報所得。 

五、比賽評選: 1. 主辦單位將薦請5位專家學者辦理評選。 2. 評分標準:主題表達30%、畫風構圖30%、繪畫技巧20%、創意及美感藝術20%。 肆、 獎勵辦法: 一、各參賽分組皆設下列獎項: 第一名:價值新臺幣3,000元禮券、獎狀乙面(共1名) 第二名:價值新臺幣2,000元禮券、 獎狀乙面(共1名) 第三名:價值新臺幣1,000元禮券、獎狀乙面(共1名) 二、佳 作:價值新臺幣500元禮券、獎狀乙面(共5名)。 三、 頒獎日期及地點:頒獎日期暫定於11月22日,另行通知得獎者,其得獎作品安排於114年11月 1 日至11月30日於林安泰古厝公開展出。 

六、其他事項:本辦法及評選結果將公佈於林安泰古厝民俗文物館網:http://linantai.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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