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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市內湖區康寧國小

活動競賽

本校113學年度兒童美術創作展作品徵件計畫

{{ $t('FEZ002') }} 教務處|

  • 依據︰

一、教育基本法第三條、教育部九年一貫及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總體課程目標。

二、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3 至 114 年度工作計畫。

  • 目的:

一、激發兒童藝術潛能,提昇藝術水準。

二、推展美術創作教學,促進創作風氣。

三、加深加廣學生學習,擴展學習效果。。

  • 主辦單位:本校教務處
  • 協辦單位:校內視覺藝術教師、班級導師
  • 參與對象︰全校1至6年級學生皆可參加班級內初審。
  • 送件時間與地點:
  • 學生繳交初審作品,請於113年10月11日(五)12:00前,送交班上視覺藝術老師。
  • 各班參與複審作品,請於113年10月13日(三)12:00前,由各班視覺藝術老師送交教務處教學組。
  • 送件須知:
  • 學生個人創作,主題及材料不拘(含水彩、版畫、水墨畫、設計、電腦繪圖……等)以平面創作為主,立體作品請將作品前、後、左、右四個方向拍攝之照片黏貼至四開有顏色的底紙上送件。
  • 作品規格為八開或四開,八開作品請貼於四開有顏色的底紙上(水墨作品務須襯底)。
  • 本活動初審無名額限制,只要是認真學習、努力創作的學生皆可送交作品給視覺藝術教師參與認證。學生送件均需一次送交3件或6件作品,作品背面寫上班級、座號、姓名,並用迴紋針夾起來,再送交給各班視覺藝術老師初審。
  • 通過初審之作品,以班級為單位,由視覺藝術老師選出「每班至多10名學生作品」參加本校該年級複審。
  • 各班視覺藝術老師與低年級導師請依限填寫附件4參加名冊並繳交電子檔於klps教學組,各班無論是否有作品參加初審,都要填寫表單並繳回教學組彙整。獲選校內金牌獎作品,將另發下附件2報名表、附件3作品標籤、附件8授權同意書給學生填寫。
  • 複審與獎項:敦聘本校具視覺藝術專長之教師擔任複審評審,以各年級參加複審人數計算,金牌占 10%、銀牌占 20%、銅牌占 30%、再加油占 40%,小數點部分以四捨五入計算。另作品未通過評審,則評以「再加油」。複審獲金牌獎的學生作品,從三件作品中挑選一件參加臺北市決選,其餘金、銀、銅牌獲獎作品,擇優佈置學校藝文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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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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