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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臺北市各校學生申請參加114學年度第2學期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計畫申請公告

{{ $t('FEZ001') }} 註冊組

{{ $t('FEZ002') }} 教務處|

※本市非學校型態個人實驗教育申請方式可參閱以下網站及申請,申請採線上作業,網址如下連結:

1.臺北市實驗教育創新發展中心官網,網址:https://teecid.tp.edu.tw/

2.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暨審議作業系統,網址:https://tpnee.tp.edu.tw/

※注意事項:

1.學生之法定代理人申請辦理個人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計畫,請於114年10月1日(三)至114年10月31日(五)前完成線上申請並將相關資料上傳至系統,逾時將不再受理申請。

2.學生之法定代理人申請辦理個人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計畫,請於114年10月31日(五)下午4時前,將「申請書」、「家長需求表」兩份親簽紙本文件,送至戶籍所在地學區學校承辦單位(教務處註冊組)。

3.請申請人於系統開放期間,在系統上填寫完申請資料後,直接列印「申請書」並簽名,計畫書、申請表(系統列印)、家長需求表需使用最新版本。

4.系統中一共有5處需要家長自行上傳(檔案都使用PDF格式):
(1)計畫書(完整版)
(2)教學人員名冊(若有學歷證明請附上)
(3)教學環境照片(至少兩張以上,包含家中或其它場域)
(4)戶口名簿(三個月內謄本)需詳細記事(注意:學生戶籍必須設於臺北市)
(5)申請需簽章表件(申請書、家長需求表:兩份文件掃描或拍照存成同一檔案)

5.時間截止後以系統設定為準,截止後將無法重新上傳或補件。

6.歡迎有意願申請之家長盡早作業,如有資料遺漏可充分時間補件。

7.繳交文件後,需參與學校初審會議。每生10分鐘(6分鐘報告,4分鐘諮答)。自備簡報,報告內容須有計畫內容,含課程、教學方式、評量、師資、教學資源、家長需求等。(校方提供相關設備)。

※承辦單位:

1.若有疑問,請於上班時間,周一到周五(0800-1200、1330-1600)電洽教務處註冊組江老師(27901237#125)。

2.或電洽臺北市實驗教育創新發展中心溫老師(25626552#10)。

※相關資料下載,如下附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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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9-12|

{{ $t('FEZ005') }}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