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衛生組
{{ $t('FEZ002') }} 學務處|
一、依教育部112年8月9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102727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宣布自112年8月15日起COVID-19篩檢陽性輕症/無症狀者,取消各類對象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支持性給假措施,自主健康管理天數由10天調整為5天。
三、配合衛福部最新防疫措施,修正管理指引重點如下:
(一)教職員工生COVID-19篩檢陽性者之應變措施
1、輕症或無症狀者: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請依照衛生福利部「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篩檢陽性民眾自主
健康管理建議」辦理;如有症狀時建議在家休息,並儘量避免非必要的外出;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如到校時請全程佩戴口罩、用餐使用隔板直至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結束。
(二)、併發症(中重症)者: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措施對象進行隔離治療,符合解除隔離治療條
件後,可入校上課
*學生:請「防疫隔離假」,並依隔離治療通知書所載日期核給日數,不列入出缺席紀錄,亦不會因此扣減其學業評量成績。
*家長之「防疫照顧假」亦配合取消前項支持性給假措施一併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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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8-17|
{{ $t('FEZ005') }} 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