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教學組
{{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國家語言發展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 及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語文領域—臺灣手語辦 理。
二、教育部於110年3月15日修正發布「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 程綱要總綱」,於111學年度起依照不同教育階段(國民小 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起)逐年實施。為增 加本市臺灣手語課程教學品質,並強化臺灣手語之推廣, 本局特訂定旨揭計畫。
三、旨揭計畫已同步公告至本局網站(https://www.doe.gov. taipei/News.aspx? n=6F636FD1ED8C0FDE&sms=69B4E6B26379EE4E)。
四、倘有任何疑義,可逕洽本局承辦人或本市聽障教育資源中 心黃鼎翔教師,聯絡電話:02-25924446轉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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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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